最難就在於呈現那種「似是而非」的感覺,尤其是其機理與層次。
而我一直在探究。
畢竟「歲月」的痕跡與變化,我們難以短時間「重塑」,而「烈法」各有其弊。
因此只能「折中」,在「完美」中製造「瑕疵」,「模擬」其殘缺與歲月痕跡。

「斑駁」
有「歲月」天造,也有「人為」地設。
「歲月」,有「風化」「縮裂」「退變」「褪色」「積塵」等不可預料的因素。
而「人為」則有「磨損」「摸光」「刮擦」「碰撞」「包漿」等。

「一動一靜」
所交匯出來的那一種機理與質感,就似乎讓人感受到「飽經歲月」的感覺。而這就是人與物之間的「視覺」與「觸覺」交感得來。
而「質感觸覺」「層次視覺」,也是歷來美學最難逾越的兩條分界線。儘管其「質感」稍易於「視覺」。

而這就是「美學」
「舊」必然涉及到「髒」,而美術學裡就有關於「髒色」的概念,他是一幅畫裡,關於「鮮」與「暗」的黃金比,是一幅畫在「美感層次」上的主次比。
但是「造舊」
就必然會大量使用「髒色」,而剛好我們的「天然生漆」的茶褐色正是「髒色」,因此我們只需要控制好其「厚薄」「深淺」「明暗」即可造就。

於此
其「光影」的控制,依然需要「墨黑」打底,例如「琴灰胎」偏「淺」,再添加「墨黑漆」加深「視覺深度。」
而其「基底灰胎」也可適當錯開多次塗佈,並且使用不同的「組分」,例如含有不同顏色的「灰」。
例如我使用紅色硃砂作為「中灰胎」,「上下灰胎」使用黑色,因此就會呈現出「夜空」視覺效果。

結合其上層漆面因「磨穿」而零碎且片狀分佈的「漆色」,營造出一種「髒色」的視覺感。
簡而言之
「髒」之所以「髒」,是由於其「不規則」多於「規則」,「雜色」多於「單色」,「分明」多於「平淡」…

正如下圖所見;以漆刷紋作為「規則面」,再磨串出現「暗斑」,即產生「慣性錯亂」感。
加之「多層次」深淺與顏色的衝突,整體就會產生出一種「斑」的感覺。

與此同時
在「斑」的基礎上
我們還需要再次遮蓋一次「暗圈」,類似於鏡頭的「暗角」,可以突出主體,減少整體的「視覺輸出」。
即後期我們還需要進行一次整體的「塗刷」,統一最後的顏色,與此同時,再次打磨回去,控制各部位的「明暗」。
而這一步
關鍵就在於模擬一張琴的各部位在漫長的使用中,所產生不同的磨損情況。就例如舊琴,八九十徽區域磨穿,邊角磨穿等。

至於「縱橫」塗刷所帶來的「拉絲紋」,總能讓人似是而非地認為是「布絹裹紋」。
別有一番「大唐」之味。

至於以上,皆為「水中鏡」,於乾透原型下,則如「寺廟老朽」,滄桑且斑駁。
還待下一層啞光擦漆。
再加以邊角「包漿」
「包漿」,是人與物品在長時間摩擦把玩的過程中,其皮膚帶有的塵埃打磨拋光其物件突出的邊角,結合人體汗液與油脂等積累與滲透,其物件的縫隙諸如微細木紋會被「污跡」填補,並且拋光。
簡而言之,「包漿」可讓木頭 金屬 石頭製品各部位呈現出「光」「暗」「亮」「啞」等不同的層次感。尤其木頭,更可出現類似於「玉石」般的視覺錯位感。

至於琴底
其紋理參照「寺廟佛像」,金箔脫落與塵封,斑駁之餘依然有光輝留存。

於後期再次「磨穿」與「暗圈」,加以「啞灰」「鏽蝕」「包漿」,琴即可帶有「古樸唐風」。
輝煌與滄桑交融

至此
儘管意猶未盡,已大成若缺,但一切皆有可能。未到最終一步,其紋理與質感皆在變化。
而「裂紋」
多屬「烈法」,於我則有所保留,但一直避免有心成「裂」,因為「裂」屬於灰色地帶,裂得「不自然」則「假」。

「真真假假」
真讓人難避,難辦,難辨,難辯。
「造」得舒坦就好。






